:::鼓勵國外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計畫(MNCF)::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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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計畫簡介  < 在台設立的優勢 >

  • 完整產業體系
    產業上中下游體系完整,在全世界分工體系中扮演明確的角色,許多產業在全球舉足輕重,例如:為次於美、日、韓之第四大半導體製造國,次於美、日及大陸之全世界第四大資訊硬體製造國,及次於韓國超過日本之第二名LCD製造國;另一方面多項產品世界第一,例如:筆記型電腦、晶圓代工、ABS、WLAN等。
  • 優秀的工程人才
    由於高等教育普及,1950至1990年代間留學海外人才數眾,具有相當多之科學工程人才,在政府一系列產業發展政策措施下,這些歸國之科學工程人才已創立為數眾多之高科技公司,建立一流的工程管理能力,於世界各地成功複製此產業發展模式,並與跨國企業建立起良好的夥伴關係。國內產業科技發展迅速,長期培育之優異工程人才及高值工程管理能力,為跨國企業迅速發展其所需之下世代產業技術或產品,不可或缺之人才。
  • 關係密切之產官學研體系
    除已設立160餘所大學院校,提供產業發展所需之人才,亦成立產業技術研究機構,開發產業發展所需之產業技術,同時政府為促使產業政策發展,制定相關政策工具以建構產業創新體系,例如科技專案、產學研之研究組織、研發園區、租稅獎勵、創投體系、產業聚落等等。由於互動體系之建立,使得官學研內知識流通迅速,為促成產業發展的主要推力,亦為吸引國際研發投資之優勢。
  • 良好的科技法律環境
    近年來陸續制訂「科學技術基本法」及「促進產業升級條例」,確立推動產業科學技術發展之基本方針及原則,並促使產業經濟持續發展;另一方面,亦制訂「著作權法」、「專利法」、「商標法」、「營業秘密法」、「植物種苗法」及「積體電路布局保護法」等相關智慧財產權保護法令,致力成為科技法令及智慧財產權保護先進發展國家,為跨國企業釋放國際資源時的最佳選擇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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